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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60西吉至会宁(宁甘界)公路施工监理及试验检测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日期:2016-11-09 00:00  点击:0

项目名称:

S60西吉至会宁(宁甘界)公路

批准文号

宁发改审发 [2016]176号

批准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编号:

JSEC2016-019

招标种类

施工监理、试验检测招标

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名称

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招标单位地址

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联系人:

马永智

联系电话:

0951- 6076530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双信封形式):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密封,第一个信封内为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内为财务报价。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和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的履约信誉、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招标内容:

1、工程概况:S60西吉至会宁(宁甘界)公路工程是G22(青兰高速)与G70(福银高速)的联络线,也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省道网布局规划(2015-2030年)》中重要的省级高速公路。路线总体呈东北-西南走向,起点(K0+000)与固原至西吉公路顺接并设置西吉东互通式立交。在吉强镇夏寨村跨越G566之后跨越葫芦河(由夏寨水库南侧通过),向西布设于县城南侧山麓与G309并行,在苟新庄村附近设置西吉互通式立交,随后路线沿河谷南岸向西南布设,于夏家大路村附近穿过庞湾隧道后在白台村转向南跨越滥泥河,经过毛坪村后路线再次转向西南,沿冲沟河谷前行,途经芦子滩堰和张撇村,其间设置震湖互通式立交,穿过戴家咀隧道后到达三合村,然后沿河谷向东南直至省界,终点位于李家堡子(宁甘界),与甘肃省规划的青兰高速连接线相接(终点桩号K48+165)。路线全长47.584公里(含短链581米)。

本项目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21.5m,分离式路基宽度11.25米,路面宽度20米,路面为沥青混凝土。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本项目施工共分为7个合同段,主要工程内容:路基、桥涵、隧道等。

2、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的施工监理及监理试验检测。

3、预计服务期:路基、桥涵、隧道为24个月,路面工程为12个月。

报名条件

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如下企业资质:

第1合同段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综合甲级公路工程监理资质;

第2、3合同段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综合甲级公路工程监理资质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特殊独立隧道专项资质证书;

第4合同段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综合乙级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条件

业绩要求

1、监理投标人要求近五年内(2011年1月-2016年1月期间)有1个高速公路工程(含单洞长度不少于1km的高速公路隧道工程)监理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试验检测投标人要求近5年内(2011年1月-2016年1月期间)有1个高速公路工程(含单洞长度不少于1km的高速公路隧道工程)试验检测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财务要求

第1、2、3合同段:

1.投标人自 2013 年2015 年(近3年)中已签订和完成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的合同额平均每年不少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2.投标人在上一年度(2015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第4合同段:

1.投标人自 2013 年2015 年(近3年)中已签订和完成的公路试验检测合同的合同额平均每年不少于人民币  400  万元。

2.投标人在上一年度(2015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人员要求

资质条件

1、监理办负责人:

(1)具有高级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证书。

2、中心试验室主任及试验室技术负责人:

(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业绩条件

1、监理办负责人:担任过至少1个以上同类工程的监理负责人或总监或总监代表职务。

2、中心试验室主任及试验室技术负责人:担任过1个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中心试验室主任(试验室技术负责人)。

其它说明:

1、投标书中监理员和试验员不附具体人员名单,中标后与业主签订合同协议书时确定。

2、监理办负责人、中心试验室主任、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在简历表后应附相应证件(职称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提供其担任类似项目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彩色复印件或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证明。未提供相应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3、本项目资格审查要求监理办负责人、中心试验室主任、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且证件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岗位登记聘用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其余人员必须与投标申请人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4、本项目将按照宁夏交通运输厅的有关规定对从业单位及人员进行履约考核和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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