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编号:2016GC373FW
1. 招标条件
G5511二连浩特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公主埂(锡赤界)至经棚段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审查。项目业主为赤峰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及(地方债券、国内银行贷款或企业融资)。招标人为赤峰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的土地预审、勘测定界用地报批服务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为锡林郭勒盟与赤峰交界处的公主埂,顺接本次同期开展前期工作的安业(乌锡界)至公主埂(锡赤界)段;终点为六座窑附近新建收费站处,与在建的丹锡高速公路大板至经棚项目相接。本项目东西连接了克什克腾旗旗府所在地经棚镇和浩来呼热苏木,现状技术等级为一级公路。该段公路是克什克腾旗矿产资源运输的主要通道,也是连接沿线旅游景点的主要公路,它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本项目为国家公路网规划G5511(集宁-阿荣旗)中的公主埂至经棚段,也是内蒙古省道网规划的第3横中呼和浩特-阿荣旗(区高速呼白线+国家高速集阿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内蒙古中部连接蒙东地区、东北三省的重要通道,在国家高速公路网和内蒙古省道网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因此,为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建设和内蒙古自治区新一轮省道网规划,将拟建路段由一级公路升级改造为高速公路。
本项目利用省际通道线位,起点桩号为K357+000位于赤峰市境内锡林浩特与赤峰交界处,与G5511(二广高速集阿联络线)安业至公主埂段相顺接。终点位于经锡高速经棚西互通西侧3km处,本项目终点与之相接。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线全长61.88km,全部为省际通道原路改建。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考虑现有一级公路改建成高速公路封闭后沿线群众的出行需求和车辆运输的需要,增加辅道建设。项目沿线新建地方辅道63.566km,连接线6.23km,按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标准,路基宽度8.5m,其中好鲁库至大唐煤制气工业区段按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标准,路基宽度12m。
路线呈东西走向,主要控制点:起点、好鲁库、好鲁库互通、响水互通、大石门互通、经承高速(规划)、终点。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G5511二连浩特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公主埂(锡赤界)至经棚段公路土地预审、勘测定界用地报批服务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招标各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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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主要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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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TDYS (土地预审、勘测定界用地报批服务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 |
1、本项目土地预审手续所需材料的收集、整理、编制组件报批工作,并取得本项目用地预审批复; 2、完成本项目的勘测定界工作,满足现场实际征地相关工作需要,同时勘测定界成果应满足国土部门用地组件报批工作的需要,收集、整理、编制项目建设用地组件报批工作,并取得本项目建设用地批复文件; 3、编制本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并通过评审;办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并报相应主管部门备案; 4、与前三项有关的相关伴随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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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STBC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 |
1、编制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通过评审; 2、办理水保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并取得相关批复; 3、与前两项有关的相关伴随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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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HJYX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
1、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评审; 2、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并取得相关批复; 3、与前两项有关的相关伴随服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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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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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TDYS (土地预审、勘测定界用地报批服务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 |
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 ①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不动产测绘专业(含地籍测绘)甲级测绘资质证书; ②省级及以上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允许分包给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的单位)。 |
近5年内(2011年12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 a、1项高速公路土地预审服务工作; b、1项高速公路勘测定界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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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STBC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 |
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四星级及以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 |
近5年内(2011年12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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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HJYX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
要求投标人具有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甲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交通运输类)。 |
近5年内(2011年12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
3.2 以上项目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4 每个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多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多个标段。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3.5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赤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10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针对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对于检察机关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21日(法定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报名室(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四楼)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授权书必须采用A4大小纸张,不得裁剪,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二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①按招标公告附件1填写的投标报名登记表2份,②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2份,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评标办法
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四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及第二个信封同时递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第GJTDYS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第GJSTBC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0.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第GJHJYX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5日24时00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www.nmjt.gov.cn)、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fggzy.cn/)上发布。
7.2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见招标公告附件。
8.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地质局南街68号
电 话:0471-6969040
邮 编:010020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赤峰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10号
邮政编码:024000
电 话:0476-5890670
传 真:0476-5890670
联 系 人:姚女士、杨女士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17804713070 17804713060 0471-3683449
传 真:0471-6527294
联 系 人:滕先生、杨先生
网 站:www.nm-highway.com
2016年12月15日
附件--G5511公经段服务.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