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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省道东复线诸暨江藻至王家井段工程施工第4施工标段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日期:2016-12-19 00:00  点击:0

  03省道东复线诸暨江藻至王家井段工程施工第4施工标段招标已于2016年12月13日公开开标和评标,招标人为诸暨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如对评标结果真实性有异议,请根据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
  投诉部门:浙江省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学院路60号集锦饭店北楼四楼
  电 话:0571-87630221
  邮政编码:310007
  监督部门: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地 址:浙江省政府1号楼
  电 话:0571-87630221
  邮政编码:310007

诸暨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6日

03省道东复线诸暨江藻至王家井段工程施工第4施工标段招标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03省道东复线诸暨江藻至王家井段工程施工第4施工标段招标 评标日期:2016年12月14日

标段

推荐中标人

单位名称

评标价

(万元)

质量目标

工期

(日历天)

项目经理

综合得分

第4施工标段

第1中标候选人

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6957.2594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730

余挺勇

99.99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

是否通过

否决原因

否决依据

组织询问核实情况

浙江登峰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否

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控制价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评标办法5.2.1(9)

已核实

天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否

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控制价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评标办法5.2.1(9)

已核实

中标候选人业绩

该业绩证明对象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发包人)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绍诸高速公路上虞互通至九六丘连接线工程第1标段

绍诸高速上虞互通至九六丘连接线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3年6月14日交工、一级公路、70M现浇(挂篮)变截面预应力钢筋混凝土连续箱梁结构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业主证明、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

余挺勇

绍诸高速公路上虞互通至九六丘连接线工程第1标段

绍诸高速上虞互通至九六丘连接线工程建设指挥部

一级公路、70M现浇(挂篮)变截面预应力钢筋混凝土连续箱梁结构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业主证明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03省道东复线诸暨江藻至王家井段工程施工第4施工标段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3日、评标时间:2016年12月14日

招标人名称:诸暨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投标行为

具体行为表现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备注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无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无

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无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无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无

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无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无

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无

 

其他情况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无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无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无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无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填报人:苏循华 审核人: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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