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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303线盐池双井子梁至灵武白土岗段公路施工道路恢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6-12-06 00:00  点击: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303线盐池双井子梁至灵武白土岗段公路已由宁夏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4]1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贴、宁夏自治区安排财政资金、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省道303线盐池双井子梁至灵武白土岗段公路施工道路恢复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省道303线盐池双井子梁至灵武白土岗段公路全长97.837公里,含长链7.366米,路线起点位于盐池县宁蒙交界的双井子梁,路线依次经过苏步井,高沙窝镇,石槽村运煤铁路同省道303线分离式交叉,鸳冯路同省道303线平面交叉口,白芨滩自然保护区,长流水国家地质公园,狼皮子梁乡,终点止于灵武市白土岗乡下白公路与国道211线高速公路分离式立体交叉向北约500m处。
  本项目为旧路改扩建工程。全线依据交通量和地形条件不同分段分标准设计,其中K0+000~K25+010段为三级公路,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8.5m;K25+010~K80+400段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12m;K80+400~K85+150段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8.5m;K85+150~K97+829.73段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12m。
  全线共设置大桥347.04米/1座,设置中桥121.62米/2座,设置小桥119.92米/3座,涵洞156道,分离式立交3座, 平面交叉15处。
  2.2招标范围:省道303线盐池双井子梁至灵武白土岗段公路施工道路恢复工程,起点位于原狼南路与下白路交汇处,路线终点位于宁蒙交界处,路线全长64.1932km,其中:一级公路长16.4676km,二级公路长15.3937km,三级公路长20.1108km,四级公路长12.2211km,包含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内容。
  2.3计划工期:2017年1月15日至2017年9月30日。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为省道303线盐池双井子梁至灵武白土岗段公路施工道路恢复工程,路线总长64.1932km,主要包括路面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施工任务。
  2.5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2.6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价法(双信封形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和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或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和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并且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1年11月1日(含)之后以来,以交工证书日期为准)成功地完成至少2个且每个业绩长度不少于10公里同时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一级公路以上(含一级)包含路面工程的施工合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主办方至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或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联合体成员至少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只允许一个联合体主办方和一个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单位只允许承担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任务。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进行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951-3915750、3915751、15109601637。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6年12月6日起至2016年12月12日(节假日或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
  4.3投标人成功报名后,投标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帐号由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自动生成,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投标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获取缴纳相关费用的账号,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成功缴纳相关费用后,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在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321室领取电子版图纸。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图纸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请携带银行付款票据复印件到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401室开具发票,联系人:金会计,联系电话:0951-6076624。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4日9时00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授权书原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上述证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法人公章),于开标当日上午8:30时至9: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为银川市北京路汽车大世界对面四楼、五楼)。并将上述证件原件提供给招标人进行审查,如递交投标文件时不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本人或携带上述证件(原件)不齐全的,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当日第一个信封开标结束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于2017年1月5日14时30分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为银川市北京路汽车大世界对面四楼、五楼)开标厅参加第二个信封的开标(投标人未参加第二信封开标的,其第二信封不予拆封,招标人将在评标结束后及时将第二信封原封退还投标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宁夏交通运输厅网站(www.nxcd.gov.cn)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321室
  邮 编:750011
  联系人:黄先生、屈先生
  电 话:0951-6076583、6076671
  传 真:0951-6076907

  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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