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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公路分局2016年公路灾害防治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6-12-05 00:00  点击:0

ZY-GLFJ201612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都公路分局2016年公路灾害防治工程(招标编号:ZY-GLFJ20161201) 已由西藏自治区公路局以藏路发【2016】27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藏自治区公路局昌都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公路局昌都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灾害点主要位于G317国道。本次灾害防治项目共5处(K1176+300—K1176+400;K1210+010—K1210+040;K1222+512—K1222+537;K1240+500—K1240+530;K1279+990—K1280+104)。

2.2  本项目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2017年4月1日开工建设,计划2017年9月30日前完工。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标段划分

起讫桩号

影响长度(m)

主要工程内容

施工

全一标段

K1176+300—K1176+400;K1210+010—K1210+040;K1222+512—K1222+537;K1240+500—K1240+530;K1279+990—K128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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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计5处公路灾害防治,2处为泥石流,3处边坡崩塌。

         

   2.4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本项目施工招标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近3年内至少独立完成一条里程不低于5公里的三级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业绩信息可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查询,并附上述网站截图证明,网上不能查询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应持有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公路工程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应持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以及备选人)应持有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和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上述三类人员不得与投标人目前在西藏公路建设中标项目投标文件中投入的人员重复。同时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人员和业绩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投入的人员和所附业绩一致,不得调整。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对首次参与西藏自治区公路项目建设的投标人,须获得2015年度交通运输部A级以上信用等级,方可参与投标报名。

    3.6  凡参与西藏自治区公路项目建设的投标人,须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3.7  凡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已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审,且复审合格。

    3.8  投标人需提供注册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3.9  投标人不得以其他形式或假借他人名义再次投标。

4、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12月5日至2016年12月12日,每日上午09:30分至12:30分;下午15:30分至18: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昌都市玛塘名居1-4-302室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仅限施工标)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本公告第3.1所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和人员相关证书原件以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的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关联企业情况,并应加盖单位公章。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以投标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自行安排。

6.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6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昌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商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www.xzjtt.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自治区公路局昌都公路分局

地    址:昌都市卡若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地        址:昌都市玛塘名居1-4-302室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3518952201

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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