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江航道五升四整治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已于2016年12月7-8日公开开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如对评标结果的真实性有异议,请根据国家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
监督机构:
综合监督部门: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浙江省政府1号楼
电 话:0571-87056769
邮 编:310025
投诉受理部门:浙江省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
电 话:0571-87631177
邮 编:310007
行业管理部门:
浙江省交通运厅
地 址:杭州市梅花碑4号
电 话:0571-87813859
邮 编:310009
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
电 话:0579-82468074
邮 编:321017
招标人:金华市婺舟航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新区桑田街818号
邮 编:321000
电 话:0579-82055303
金华市婺舟航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2日
施工监理招标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评标价(元)
总监理工程师
综合得分
姓名
证书编号
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
浙江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327400
隋继良
JSJ1103509
96.82
中标候选人相关业绩
该业绩证明对象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评标结果
浙江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长湖申线(浙江段)航道扩建工程湖州枢纽改建工程、通信工程、标志牌工程
长湖申线湖州段航道扩建工程指挥部
二级水工建筑、三级航道、1000吨级船闸;2011.1-2014.11
合同协议书、监理项目评定书
招标附件--业绩表
通过
否决投标的投标人
投标单位名称
否决投标的原因
否决投标的
依据
组织询问核实情况
江苏科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资料未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1-2.1.3(2)
已核实
嘉兴市世纪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资料未见工商营业执照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2(1)
已核实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兰江航道五升四整治改造工程(第J1监理标段)
开评标时间:2016年12月7-8日
招标人名称:金华市婺舟航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投标行为
具体行为表现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备注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无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无
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无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无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无
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无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无
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无
其他情况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无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无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无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无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