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招标公告中6.2及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2.2.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6日10时00分”修改为“2016年12月21日10时00分”。
2、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3.4.1“投标人应于2016年12月15日16时00分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修改为“投标人应于2016年12月20日16时00分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西藏交投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