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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海高速公路镜洋互通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16-09-19 00:00  点击: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海高速公路镜洋互通工程,已由福建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沈海高速公路镜洋互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审查会纪要》[2016]3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与沈海高速公路的交叉桩号为K262+326.627,连接线接国道324。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94亿元(其中建安费约11671万元)。沈海高速公路现状为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度42.0m,设计车速120km/h。被交路为国道324,设计车速60km/h,路基宽24米。新建匝道及连接线路线长约2.582公里。匝道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单向单车道9.0m,对向双车道15.5米;连接线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对向双车道12.0m;互通增设半幅国道高架桥一座,国道两侧需加宽改造共860米,互通式连接线平交接入国道324加宽改造段。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路基及桥涵设计洪水频率均为1/100;其它相关技术指标执行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

2.2工程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计划

工程勘察设计:一阶段施工图设计为50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续服务)自施工招标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为1个合同段(S合同段),合同段主要工作内容见下表:

勘察设计招标范围及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勘察设计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同时具有公路行业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 投标人近5年完成过一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的高速公路项目的勘察设计;近5年完成过一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勘察设计。

3.2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同时,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定代表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不得对同一标段投标,并且不得同时成为勘察设计和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4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及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和相关证书编号,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将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重点办发布的2015年度信用考核中被评为A、AA等级的,其业绩不做公示);

3.5 本项目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的中标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本项目勘察设计的中标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4日至2016年9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东新六路汇鑫大厦8层)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前期阶段研究或设计的成果文件及相应的批件(复印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本项目不安排统一现场踏勘,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本项目不举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30 时至09:3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大楼7楼会议室(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5.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到场,并携带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和保证金回单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现场核对检查并签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营业执照、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上可通过二维码扫描核查信息的只需提交副本复印件,若不能通过二维码扫描的须携带原件核查,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10月8日上午12:0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编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www.fjjt.gov.cn)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中路195号名城广场11层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591-3835231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东新六路汇鑫大厦8层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98-8223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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