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交通设施采购,项目业主为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通设施采购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满足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钢护栏等交通设施的使用需求,现对交通设施进行采购招标。
2.2本次招标范围为:包括波形板、Z型柱、圆立柱、单端、双端螺栓等交通设施的采购。详见采购清单。
2.3供货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的合格交通设施生产商或供货商。近三年完成一项类似交通设施供货业绩(其中必须包含波形板)。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供货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提交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指定时间前递交,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9日至2016年12月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前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奥城商业广场A3写字楼3楼购买招标文件。上述所有证件均应为有效证件,无论任何原因正在办理中的证件或证明均不作为有效证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北路9号
地 址: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奥城商业广场A3写字楼3楼
邮 编:
102600
邮 编:
300381
联系人:
邵刚
电 话:
23950996-659
电 话:
022-26990394
传 真:
23950996-659
传 真:
022-26990394
联 系 人:
曲平
2016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