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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于田县2016年第二批通村油路第十合同段(阿热勒乡克里雅河桥梁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日期:2016-11-21 00:00  点击: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于田县2016年第二批通村油路第十合同段(阿热勒乡克里雅河桥梁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并已列入年度计划,资金来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专项资金。项目业主为于田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为于田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施工标为一个合同段。

  2.2项目计划工期为:2017年3月15日开工,2017年11月15日前交工,总工期246天。

合同段

项目名称

长度(km)

公路等级

性质

工程内容

工程所在地

第十合同段

于田县危桥改造项目

120延米

四级

新建

路基、路面、桥涵及安全设施。

于田县

    2.3本次招标项目主要工程数量以施工图纸及施工招标文件清单所列数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或者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有以下情况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1)因公路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机械台班费合材料款等债务问题,曾被各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和保全的;

  (2)被列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和田地区交通运输局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6年10月21日至2016年10月27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时至 13:30时,下午16:00时至19:00时 (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到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报名后在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新疆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备案登记证》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并附代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介绍信到于田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局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证件必须齐全,经审查通过后到新疆薪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田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合同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00元,参考资料册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如投标人勘查现场时有不明事项,请与于田县交通运输局联系。

  联系人:阿力木江 联系电话:13150432666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10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交通运输厅网站、《和田日报》及和田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于田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局     

  地 址:于田县人民政府综合办公楼        

  邮 编:848400                  

  联系人:阿力木江                

  电 话:13150432666                

    传 真:0903-6811122

    招标代理: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塔乃依南路天王名都3-2-403室

    邮 编:848000

    联系人:徐艳梅

    电 话:18097579948

    传 真:0903-252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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