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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60西吉至会宁(宁甘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及试验检测招标公告
日期:2016-11-09 00:00  点击:0

  一、招标条件
  S60西吉至会宁(宁甘界)公路工程已由宁夏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6] 1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建设资金、自治区财政性资金以及银行信贷资金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及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试验检测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S60西吉至会宁(宁甘界)公路工程是G22(青兰高速)与G70(福银高速)的联络线,也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省道网布局规划(2015-2030年)》中重要的省级高速公路。
  本次招标的S60西吉至会宁(宁甘界)公路工程位于固原市西吉县境内。路线起点顺接固原至西吉公路,终点位于李家堡子西侧(宁甘省界),与甘肃省规划的青兰高速连接,全长 47.584 公里(含短链581米),技术标准为高速公路。设计速度采用80km/h,路基宽度21.5m,路面宽度20m,路面为沥青混凝土。
  计划工期: 2016 年 12 月25日至 2019 年 12 月25日,共 36 个月,监理服务期63月[[1]]。
  本工程设置 二 级监理机构。本项目拟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1个,;驻地办2个;中心试验室1个。
  本次招标分为 4 个合同段:
  第1合同段:S60西吉至会宁(宁甘界)公路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项目的路基、路面、桥涵、隧道、房建、交通工程、机电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等工程监理工作,监理服务期为63个月 (含缺陷责任期24个月);
  第2合同段:S60西吉至会宁(宁甘界)公路工程驻地一办,负责本项目第1、2、3合同段的路基、桥涵及隧道工程的监理工作,监理服务期为51个月(含缺陷责任期24个月)。
  第3合同段:S60西吉至会宁(宁甘界)公路工程驻地二办,负责本项目第4、5、6、7合同段的路基、桥涵及隧道工程的监理工作,监理服务期为49个月(含缺陷责任期24个月)。
  第4合同段:S60西吉至会宁(宁甘界)公路工程中心试验室,负责本项目全部工程的试验检测工作,服务期为63个月(含缺陷责任期24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1合同段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综合甲级公路工程监理资质,并具近五年内(2011年1月-2016年1月期间)有1个高速公路工程(含单洞长度不少于1km的高速公路隧道工程)监理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第2、3合同段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综合甲级公路工程监理资质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特殊独立隧道专项资质证书,并具近五年内(2011年1月-2016年1月期间)有1个高速公路工程(含单洞长度不少于1km的高速公路隧道工程)监理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第4合同段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综合乙级以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并且具有近5年内(2011年1月-2016年1月期间)有1个高速公路工程(含单洞长度不少于1km的高速公路隧道工程)试验检测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可参加本工程的3个监理合同段或1个中心试验室合同段的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监理及检测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仔细阅读《招投标人办理CA身份认证锁的通知》及《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帮助》,通过CA认证的方式办理相关业务。(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宁夏神州好易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人民大会堂南侧国贸大楼B503;联系方式:0951-7805195   7805196、13309592234。如需费用请自理) 。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6年11月9日起至2016年11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同时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CMA计量认证证书(试验检测)、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等(上述证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以pdf格式上传彩色扫描件。
  4.3投标人所上传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审核通过后,投标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帐号由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自动生成,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投标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获取缴纳相关费用的账号,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成功缴纳相关费用后,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4.4获取帐号成功后,投标人必须在2016年11月15日下午18:00时前(投标报名截止后24小时内)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缴纳至获取的帐号内,超过该时限缴纳费用将视其报名不成功(费用缴纳时间以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打印的到帐时间为准),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退还其缴纳的费用。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请携带银行付款票据复印件到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401室开具发票,联系人:方会计,联系电话:0951-6076624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工程现场,也不召开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11月2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 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4楼、5楼(地址为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邮编75001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宁夏交通运输厅网站(www.nxcd.gov.cn)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807室
  邮  编: 750011
  联系人:马永智
  电  话:0951- 6076530
  传  真:0951- 6076535
  招标人: 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201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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