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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铜仁至怀化高速公路(铜仁段)中心试验室招标公告
日期:2016-10-19 00:00  点击:0

本招标项目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交通[2014]24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贵州中交铜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国家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次中心试验室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桩号为K33+550,路线全长33.723km。

全线路基土石方927万方。

隧道工程全线桥梁桥梁10340.5米/31座,其中特大桥1060米/1座,大桥9092米/27座,中桥188.5米/3座;共设隧道8628m/10座,长隧道4750.96米/3座,中长隧道2488米/3座,短隧道1389.04米/4座。

全线设3个互通,分别为:照壁岩枢纽互通、灯塔落地互通、瓦屋落地互通。

全线设3个收费站,分别为灯塔互通匝道收费站、瓦屋互通匝道收费站、K29处的主线收费站。

全线设灯塔服务区、一个管养中心、一个养护工区。

本次招标的是贵州省铜仁至怀化高速公路(铜仁段)中心试验室。设一个合同段,中心试验室服务期限为50个月(含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合同段如下:

合同标段

合同名称

起点桩号

终点桩号

服务内容

THSYS1

中心试验室

K0+000

K33+550

本项目开工至竣工期间的所有工程项目试验检测工作(除机电工程外),包括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初支检测、交通安全、沿线房建、绿化工程、预制梁板荷载试验及桥梁桩基检测工作。包括监理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06)要求抽检频率20%,和中心试验室独立完成的抽检频率不低于3%的试验检测工作。服务期共50个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收费许可证),具备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及以上资质;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上写明的试验检测机构可以是投标人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2)具有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

如存在关联关系的施工单位已为本项目施工标段的中标人,则投标人不得对工作范围包含该施工标段的中心试验室标段投标。

2.3投标企业信用等级的最终引用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速公路招投标及相关工作的通知》黔交建设〔2013〕36号文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关于加强贵州省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交建设[2012]267号文件及《关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有关事宜的通知》黔交建设〔2013〕230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中有关规定执行。

按上述规定确定的信用等级评价中C级及以上企业,均可参与对上述中心试验室标段的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8日上午9:00至2016年10月24日17:0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zsggzyjyzx.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图纸。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851-88309675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图纸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2500元,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4.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16年11月9日9时30分,请在该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件1份递交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贵阳市遵义路65号)面交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其他

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详细内容请参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初次办理流程>、<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申请指南>)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在网上进行报名。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贵州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中交铜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经济开发区智慧产业园3号楼

邮编:554300

联 系 人:王先生、邬先生

电话:18829583972、18629378789

招标代理: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世纪财富中心B座14楼

邮编:550001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 0851-84393685

传真: 0851-84827846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贵阳市遵义路65号

电话:0851-88309675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18日

附:

贵州省铜仁至怀化高速公路(铜仁段)中心试验室招标

评标办法

1.总则

1.1为了保证贵州省铜仁至怀化高速公路(铜仁段)中心试验室招标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及评标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定本评标办法。

1.2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规范招标行为,严格执行“专家评标、项目法人定标、政府监督”制度。

1.3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共同组成,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评标委员会职责为: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它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3.2.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及技术建议书)

(1)初步评审;

(2)资格审查;

(3)投标文件的澄清;

(4)推荐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2.2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

(1)初步评审;

(2)详细评审;

(3)投标文件的澄清;

(4)综合评分;

(5)推荐中标候选人;

(6)编写评标报告。

4.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

4.1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及技术建议书)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首先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如下: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正、副本份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文件的签署和盖章满足投标人须知13.2款中相关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并按照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汇款单据(或银行进帐单)的复印件;

(4)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符合投标人须知第2.2款的规定;

(5)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的法人代表证明,授权书(如有)、公证书的内容及要求满足投标人须知13.2款中相关规定;

(6)试验检测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所列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情形、以他人名义投标以及弄虚作假情形;

(8)投标人的业绩、处罚记录、各种证书、证件等资料无弄虚作假;

4.2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正、副本份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未使用签名章代替;

(3)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了投标报价,且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上限;

(4)同一份投标文件只有一个最终报价。

(5)投标文件未存在如下任一情形:

a.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b.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控制价上限;

c.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大写有错误且无法唱出;

d.提交了调价函或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e.开启的外层封套标段编号、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段编号及投标函载明的标段编号不一致。

f.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应认为其存在重大偏差,并对该投标文件予以否决。

5.资格审查

(1)具备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或者省级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及以上资质。试验检测资质证书上写明的试验检测机构可以是投标人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详见本章附件5.2资格审查要求(资质))

(2)具有有效的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详见本章附件5.2资格审查要求(资质))

(4)拟派人员资质达到中心试验室人员资质要求(详见本章附件5.3资格审查要求(人员));

(5)所配备的试验设备达到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能力及主要仪器、设备条件(详见本章附件5.3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能力及主要仪器、设备条件)(注:附件5.3表中所列的低值仪器、设备(电子天平、钢尺、游标卡尺等),若漏列,可作细微偏差处理);

(6)没有正受到交通运输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7)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试验室主任兼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在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审查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6.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详细评审及评分;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管理能力、管理水平、投标人以往试验检测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投标文件评审打分,满分90分。

6.1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 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 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 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6.2 技术、商务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及技术建议书)进行评分,满分为90分。每个投标人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各分项的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的对应分项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具体内容和分值如下:

(一) 试验检测人员:15分

试验室主任兼技术负责人

a. 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得9分;

b. 从事试验检测工作6年以上,每增加1年加0.5分,最多加1分;

c. 每担任一个高速公路类似项目试验室主任或者技术负责人业绩,加2.5分;每任一个高速公路类似项目试验工程师(或分项负责人)业绩加2分;最多加5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

(二)试验设备:15分

满足最低要求得9分。此后,评标委员会根据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规格及精度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分四等评定:“很好”计满分的90%~100%,“较好”计满分的80%~90%,“一般”计满分的70%~80%,“较差但可行”计满分的60%~70%。

(三)试验检测大纲:30分

评标专家根据大纲的内容、完整性、可实施性、合理性、程序及措施、重点难点分析、建议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分四等评定:“很好”计满分的90%~100%,“较好”计满分的80%~90%,“一般”计满分的70%~80%,“较差但可行”计满分的60%~70%。

(四)业绩:28分

近5年内(2011年8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每增加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中心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得5分,最高加25分;每增加一个高速公路项目的桥梁桩基检测工作或一个高速公路项目的隧道初支检测工作加1分,最多加3分。

(五)信誉:2分

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或贵州省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评价中, AA级得2分;A级得1分;B级得0分,C级减1分。((投标企业信用等级的最终引用将按照《关于加强贵州省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的实施意见(修订版)》黔交建设〔2012〕267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第三部分“评价结果应用”中有关规定执行。)

7.财务建议书投标报价得分

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初步评审及资格评审后,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开标程序,对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进行开标,只有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及技术建议书)初步评审及资格评审的投标人才能开启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满分为10分。

7.1投标人通过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

(2)投标人报价未超过在招标人给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7.2算术性修正及评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修正后总价格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的,或者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对修正结果存有不同意见或未做书面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重新复核修正结果。如果确认修正无误,应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保证金;如果发现修正存在差错,应作出及时调整并重新进行书面澄清。

7.3计算财务得分

评标基准价等于第二信封开标时所有被宣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7.4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当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文字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2分。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投标人财务得分;

F=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D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0.5;若D1<D,则E=0.2。财务得分最低为0分。

8.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它问题(包括评标办法第6.2项所列的算术性错误)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9. 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商务评分、技术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保留两位小数。

10.推荐中标候选人

对投标人的评分相加汇总后,按由高向低顺序的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推荐得分第一名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得分第二、三名的投标人分别为第二、三中标候选人。如综合得分相同时,以评标时采用的信用等级较高的优先;信用等级相同时,以商务和技术评分之和高的优先;当商务和技术评分之和得分相等时,以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相等时,则按购买招标文件较早的优先。若仍不能确定,由评标委员会择优确定。

11.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通过评审提出中标侯选人推荐意见并编写评标报告,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3天内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贵州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将上述标段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为进一步推进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招标人将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对中标候选人主要试验检测人员、单位业绩等情况进行公示。同时,将评标报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备。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并报备确认后,将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落标人发出落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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