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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至深圳高速公路武汉段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6-11-18 00:00  点击:0

 1、招标条件

  武汉至深圳高速公路武汉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武汉至深圳高速公路武汉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鄂发改审批[2012]255号)文批准建设,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武汉至深圳高速公路武汉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审批[2012]479号)批准了初步设计。项目业主为武汉市武嘉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项目所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25%,国内银行贷款7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武汉市武嘉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拟对本项目机电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武汉至深圳高速公路武汉段(以下简称“武深高速武汉段”)是武汉—长沙—深圳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武深高速”)的一段,路线走线呈南北走向。本项目起于洪山区青菱街青菱村,与规划的青菱湖西路对接,起点桩号K1+012,向南经石咀村,跨拟建的武汉市四环线,经野湖西侧上跨凤杨大道及规划的金桥铁路专用线,至金口街金水村,跨京港澳高速与沪渝高速共线段,在上屋任湾跨规划的新南环线,走铁棉山、黑山采石场西侧,穿范谌线、跨金水河至长虹村,止于武汉市江夏区与咸宁市嘉鱼县交界处,与拟建的武深高速嘉鱼北段对接,终点桩号K34+015。本项目路线长约33.03km。

  全线拟设特大桥9992.5m/3座,大桥5671.1m/10座,中小桥286.04m/4座,桥梁占路线长度的48.3%;设互通式立交6处(石咀枢纽互通、金港互通、金水枢纽互通、后石湖互通、鲁湖互通、法泗互通)、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4处、服务区1处、监控管理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

  改建鲁湖互通连接线7.011km,设大桥297.08m/1座,中桥98.04m/1座。

  新建法泗互通连接线2.86km(另新建约3km连接线计入武汉至深圳高速公路嘉鱼北段工程规模),设大桥138.04m/1座,中桥54.04m/1座

  2.2技术标准

  主线采用设计速度120km/h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34.5m。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为1/300,其余为1/100。其它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

  连接线均采用设计速度80km/h的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12m。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Ⅱ级。其它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

  2.3监理服务期:34个月(施工准备阶段1个月、施工阶段6个月、试运行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预计进场时间:2017年1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置二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已由招标人组建)和机电工程驻地监理工程办公室(简称“机电工程驻地办”)。现对总监办下设的机电工程驻地办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及主要工作内容见下表1-1。

  表1-1 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内容表

  招标

  项目

  机电监理

  驻地办

  起讫桩号

  主线里程(km)

  工作内容

  机电

  监理

  机电监理

  驻地办

  K1+012.000

  ~

  K34+015

  33.03

  全线的通信、监控、收费、供配电及其它机电安装工程(含收费土建工程;不含人(手)孔、预埋的硅芯管及镀锌钢管、玻璃管箱)的调试、测试、开通、试运行、培训、文件和缺陷修复等监理工作(参与联合设计),且保证本工程与湖北省高速公路网机电系统的衔接和系统联网的互联互通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含试运行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注:人(手)孔、预埋的硅芯管及镀锌钢管、玻璃管箱的监理工作已委托前期监理单位实施完成,本次监理工作内容包含对前期监理相关资料的接收、归档及交竣工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质、财务、业绩要求见下表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表1-2资质、业绩、财务最低要求

  最低资质要求

  最低业绩要求

  最低财务要求

  备注

  同时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近5年曾成功独立完成过1条单个监理合同段里程30公里及以上的高速公路综合机电工程施工监理任务。

  1、投标人在2013年、2014年、2015年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在2013年、2014年、2015年的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施工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查封、接管、冻结,未处于清算、破产状态;投标人近3年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交通运输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ggzy.cn)。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4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hbggzy.cn,下同),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和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并按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通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功能的通知》(通知内容见: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bggzy.cn通知公告栏)的要求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补遗书将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出澄清或补遗书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补遗书。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阅“补遗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且不统一组织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进行考察,招标人将予以配合,考察费用自理。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14日9时00分,投标文件必须于2016年12月14日8时30分至9时00分之间递交至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9层901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或其授权代理人持经公证的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准时出席开标会。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bggzy.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hbjt.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武嘉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金口街旭光村

  邮 编:430028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27-86696102

  传 真:027-8669610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长天路5号

  邮 编:430000

  联系人:俎女士

  电话:027-83630642/18207111856

  传真:027-83637261

  附录1资质(资格审查最低要求)

  合同段:WJJL-1

  项目

  要求

  备注

  资质

  同时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注:

  投标人应根据本表要求,如实填写A-1表,以证明其满足强制性资格标准(资质)。

  附录2财务(资格审查最低要求)

  合同段:WJJL-1

  项目

  要求

  备注

  财务

  能力

  1、投标人在2013年、2014年、2015年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在2013年、2014年、2015年的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注:

  投标人应根据本表要求,如实填写A-2表,以证明其满足强制性资格标准(财务)。

  附录3业绩(资格审查最低要求)

  合同段:WJJL-1

  项目

  要求

  备注

  业绩

  近5年曾成功独立完成过1条单个监理合同段里程30公里及以上的高速公路综合机电工程施工监理任务。

 

  注:1、投标人应根据本表要求,如实填写A-3表,以证明其满足强制性资格标准(业绩);

  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的监理业绩视为不满足本次招标业绩要求;

  3、近五年指2011年10月1日至递交本项目投标文件截止日(下同);

  4、投标人应确保填写的业绩与其提供的证明文件一一对应;投标文件应附投标人各工程由项目业主出具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所有证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均应清晰可辩,否则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5、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附录4诉讼和履约(资格审查最低要求)

  合同段:WJJL-1

  项目

  要求

  备注

  诉讼和履约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湖北省交通主管部门或湖北省建设主管部门作出的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的规定,投标人自行到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日前2年内不存在行贿记录。

 

  注:

  投标人应根据本表要求,如实填写A-7表,以证明其满足强制性资格标准(履约)。

  附录5人员(资格审查最低要求)

  合同段:WJJL-1

  序号

  监理岗位

  资格要求

  数量

  1

  驻地监理

  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机电专业),近5年内担任过一条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监理项目的驻地或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

  1

  2

  专业监理

  工程师

  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机电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近5年内负责过一条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监理项目的专业监理工作;

  4

  3

  安全专业

  监理工程师

  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持有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同时从事安全监理工作3年以上;

  1

  4

  监理员

  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监理业务培训并且考试合格,同时从事类似监理工作2年以上。

  3

   

  合计

  9

  注:1、投标人应根据本表要求,如实填写A-4表,以证明其满足强制性资格标准(人员)。

  2、投标人拟投入所有人员(不含行政事务、后勤服务、文字编辑、司机等辅助人员)均须填写A-4表,并将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以及本表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附于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或其它有权限的政府机构)出具的拟委任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近1年来(2015年10月~2016年10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驻地监理工程师还须需附项目发包人单位或交通运输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类似机电工程监理岗位履约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以上所有证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均应清晰可辩,否则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6试验、检测仪器,办公、生活及交通设施(资格审查最低要求)

  合同段:WJJL-1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500V兆欧表

  台

  1

 

  2

  接地电阻测量仪

  套

  1

 

  3

  数据传输测试仪

  套

  1

 

  4

  电视信号发生器

  套

  1

 

  5

  视频测试仪

  套

  1

 

  6

  1000V兆欧表

  台

  1

 

  7

  光万用表

  套

  1

 

  8

  光功率计

  套

  1

 

  9

  光时域反射仪

  套

  1

 

  10

  误码仪

  套

  1

 

  11

  照度计

  台

  1

 

  12

  色度/亮度计

  台

  1

 

  13

  混合信号示波器

  台

  1

 

  14

  网络测试仪

  台

  1

 

  15

  电缆分析仪

  台

  1

 

  16

  数字万能表

  台

  1

 

  17

  便携式计算机

  台

  1

 

  18

  相序指示器

  套

  1

 

  19

  复印机(A3)

  台

  1

 

  20

  打印机(A3)

  台

  1

 

  21

  传真机

  台

  1

 

  22

  扫描仪(A3)

  台

  1

 

  23

  数码照相机

  台

  1

 

  24

  工作车辆(四轮驱动)

  台

  2

 

  注:

  上述设备为最低要求,招标人将根据工程监理管理的需要,要求监理人增加相关设备,监理人应无条件执行,由此可能带来的费用的增加由监理人考虑到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附录7 评标办法

  武汉至深圳高速公路武汉段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1、总则

  1.1为规范本项目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2006年第5号令)及《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从湖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交通行业子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共同组成,人数为5人,其中评标专家4人,招标人代表1人。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初步评审;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评审程序

  (1)资格审查;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

  (5)综合评分;

  (6)财务评审;

  (7)推荐中标候选人;

  (8)编写评标报告。

  4、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试验、检测设备、财务能力、履约情况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招标公告附录),其投标将被否决。

  5、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个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未使用签名章代替;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如有)、公证书;

  (5)监理服务期、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7)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否决。

  6、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监理能力、管理水平以及投标人以往监理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满分100分(其中:技术建议书45分;商务文件45分;财务建议书:10分)。

  6.1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否决。

  6.2技术评审(满分45分)

  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技术建议书的监理方案和措施25分;

  ①技术建议书的监理方案和措施较可行,具有较强针对性,能满足现场施工监理要求,得15~20分;

  ②技术建议书的监理方案和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保障有力,得20~25分。

  (2)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15分;

  ①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较全面,得9~12分;

  ②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透彻,把握准确,具有较强针对性,得12~15分。

  (3)对本项目的建议5分;

  ①对本项目的建议可行,得3~4分;

  ②对本项目的建议分析全面,可操作性强,得4~5分。

  6.3商务评审(满分45分)

  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20分;

  满足资格审查最低人员要求的,得12分,加分条件如下:

  ①驻地监理工程师具有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1分;

  ②驻地监理工程师在满足最低要求的基础上,近5年每增加一项满足资格审查业绩要求的施工监理业绩加1分,最多加3分。

  ③专业监理工程师中每人在满足最低要求基础上,近5年每增加一项满足资格审查业绩要求的施工监理业绩加1分,最多加4分。

  (2)监理设施和设备5分;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得5分;

  (3)监理业绩与信誉20分;

  满足资格审查业绩及信誉(即诉讼和履约)要求的,得12分,加分条件如下:

  在满足最低业绩要求的基础上,近5年每增加一项满足资格审查业绩要求的施工监理业绩加2分,最多加8分。

  6.4财务评审(满分10分)

  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评审后,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拆封投标人的财务建议书信封,只有通过前述资格审查、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财务评审。

  6.4.1投标人通过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

  (2)投标人所报的监理服务费在招标人给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以内。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否决。

  6.4.2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当监理服务费计费额、监理服务费基价、监理服务费基准价计算错误时,按正确的数额或系数修正,当监理服务费计算错误时,按填报的浮动幅度值修正;

  (3)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修正后总价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或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4.3计算评标基准价

  通过财务评审的报价为有效报价。评标基准价等于所有通过财务评审的有效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6.4.4计算财务得分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6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投标人财务得分;

  F—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D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0.6;若D1<D,则E=0.5。财务得分最低为0分。

  7、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8、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9、推荐中标候选人

  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每个监理标段推荐前3名(若不足3名,只推荐相应数量)为中标候选人。当综合得分相等时,以商务技术评分高的优先;当综合得分与商务技术评分均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仍不能确定时,以递交投标文件顺序先者优先。

  10、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10.1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

  10.2开标记录情况

  10.3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情况

  10.4评标采用的标准、评标办法

  10.5投标人排序

  10.6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10.7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0.8附件

  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11、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将提请行政监督部门请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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