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7国道嵊州黄泽至甘霖段工程土建施工监理招标已于2016年10月13日公开开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如对评标结果的真实性有异议,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法实施条例》和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
综合监督部门: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地 址:浙江省人民政府1号楼
电 话:0571-87056769
邮 编:310025
投诉受理部门:浙江省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学院路60号集锦饭店北楼四楼
电 话:0571-87630221
邮 编:310007
行业管理部门: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绍兴市胜利西路566号
电 话:0575-85145724、85134656
邮 编:312000
招标人:嵊州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嵊州市嵊州大道108号
电 话:0575-81393060
嵊州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3日
施工监理评标结果(复议)
项目名称:527国道嵊州黄泽至甘霖段工程土建施工监理
标段
推荐意见
投标人名称
评标价
(元)
总监理工程师
综合得分
姓名
监理资格
证书号
施工监理
中标候选人
浙江华恒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1213127
袁大传
JGJ0509108
94.92
序号
该业绩证明对象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1
浙江华恒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嘉兴至绍兴跨江公路通道南岸接线工程
绍兴市嘉绍跨江大桥南接线投资有限公司
高速公路
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和经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项目评定书
2
浙江华恒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绍兴至诸暨高速公路项目
绍诸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高速公路
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和经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项目评定书
3
浙江华恒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绍诸高速公路上虞互通至九六丘连接线工程
绍诸高速公路上虞互通至九六丘连接线工程建设指挥部
一级公路
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和经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项目评定书
4
总监理工程师(袁大传)
270省道邳州东南绕越公路工程
270省道邳州东南绕越公路建设指挥部
一级公路
发包人出具的并经项目交通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经历证明文件
否决投标情况
无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527国道嵊州黄泽至甘霖段工程土建施工监理
开评标时间:2016年10月13日~14日
招标人名称:嵊州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投标行为
具体行为表现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备注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
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
文件或招标文件
无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无
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无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无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无
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无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无
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
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无
其他情况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无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无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无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
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无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