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速公路隧道专业化养护项目(2015年~2018年)(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辽宁省交通厅以辽交规划发[2015]150号文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2.1 招标范围
辽宁省高速公路隧道专业化养护项目(2015年~2018年)拟对我省126道(单向)隧道进行专业化养护,养护总长度约为113km。其中:特长隧道2道(约7km)、长隧道34道(约52km);中隧道65道(约44km);短隧道25道(约10km)。养护内容分为隧道检查、土建结构养护维修、机电设施维护维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隧道技术状况评定等五部分。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的辽宁省高速公路隧道专业化养护项目(2015年~2018年)共划分为2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号
高速名称及对应的管理处
隧道数(道)
长度(km)
1
丹锡高速(鞍山处)
12
11.6
庄盖高速(大庄处)
6
6.4
庄盖高速(营口处)
10
10.9
抚通高速(东陵处)
14
9.8
2
鹤大、桓永高速(桓仁处)
38
30.7
鹤大高速(宽甸处)
46
43.2
2.3 计划工期
合同工期:第1~2标段均为40个月(2015年9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一类资质”和“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结构补强专业)”;
(3)投标人必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如投标人直接管理的子公司、或是投标人被管理的母公司、或与投标人为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具备本条所述资质的,可视为投标人满足相应的机电资质条件,投标人应提供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二者的企业验资报告原件证明双方关系;
(4)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
(6)投标人应具有类似项目的养护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养护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参与本次招标的 2 个标段的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3.5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8 月 4 日至 2015 年 8 月 10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南门西侧附属楼1楼)持下述相关原件及简装成册的报名存档资料(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报名登记表》原件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投标人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新版本的报名登记表,下载链接为http://www.huajie.com.cn/Gen/FM/NewsShowNew.aspx?RID=7CF16968B0009305&PID=D2D7C3A7CF70128D);
②经办人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不含身份证原件);
③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上述资料的复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④满足本章3.1(1)~(4)项要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上述资料的全本复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⑤根据3.1(3)项规定需提供的双方验资报告原件,其复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标段,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4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8 月 25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00 时至 9:3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沈阳市天都饭店(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238号)。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辽宁省交通厅门户网站》(www.lncom.gov.cn)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邮政编码:110003
联系人:何明轩
电 话:024-82364447
传 真:024-82364410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
邮政编码:110006
联系人:李明哲 邓 磊
电 话:024-83731785 024-83733805
传 真:024-83731780
网 址:www.huajie.com.cn
邮 箱:
2015年 8 月 4 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lngsjzb_hj@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