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湖嘉申线航道嘉兴段二期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函[2016]288号文批准建设,湖嘉申线航道嘉兴段二期工程项目(下称“本项目”)业主为嘉兴市港航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嘉兴市港航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湖嘉申线航道嘉兴段二期工程位于浙江省嘉兴市的北部,该航段起于与京杭运河交汇的石汇头,入嘉乌线,东行经新桃线、嘉桃线、新桥港,终于乍嘉苏航道口,全长约14.88Km。主要工程数量改建桥梁约10座(拆除15座,新建10座),新建套闸1处,新建支线汊口处水闸3座,设置锚泊区1处,新建护岸约30.18公里,土方开挖约406.10万m3(陆上土方约220.22万m3,疏浚土方约185.88万m3),以及航道沿线绿化、信息化、航标工程、水利补偿等。
内河限制性三级航道标准:①航道标准:航道底宽B≥45m,弯曲半径R≥280m,水深h≥3.2m;②桥梁通航标准:航道通航净宽≥60.0m,通航净高≥7.0m。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1标段: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括航道工程[含土方、护岸、套闸(含启闭机房、闸管所及变电房)、桥梁、路基、路面、配套工程(含水闸、锚泊区、通航信息化、管线、助航安全设施及绿化等)等]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房建工程装饰装修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工程量清单、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如需要)等全部工作。
2.3 勘察设计周期:
2.3.1 勘察周期
(1)合同签订后10天内,编制勘察任务书和勘察工作大纲,报发包人批准;
(2)合同签订后25天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
(3)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后30天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
(4)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在15天内对勘察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最终稿。
2.3.2 设计周期
(1)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45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2)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60天内,提交主体工程(包括土方、护岸、套闸、桥梁、路基、路面等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3)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在15天内对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和专题研究报告最终稿,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
(4)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
(5)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5天内完成。
(6)施工现场配合期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3年,缺陷责任期1年。
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的电子版一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2)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业绩要求: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10公里及以上四级及以上航道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3.3 人员配备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里程10公里及以上四级及以上航道设计的项目负责人任务;自2013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
(2)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201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1条里程在10公里及以上四级及以上航道的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任务;
(3)航道工程分项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里程10公里及以上四级及以上航道的航道分项负责人任务;
(4)桥涵分项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跨跨径不小于80米的桥梁桥涵分项负责人任务;
(5)套闸分项负责人、水文分项负责人、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助航设施及绿化分项负责人、航道信息化分项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
3.4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甲级资质)。
3.5 其他要求:/。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6年11月10日至2016年11月16日。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并交纳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及在线支付投标文件工本费后,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修改)。
4.4 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 潜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6年11月16日16:30。招标人将于2016年11月18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6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日10:00;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纸质投标文件及含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zjgcjy/)、浙江交通网上发布。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zjgcjy/)。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兴市港航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嘉兴市栅堰路342号
邮政编码:314033
联系人:金晓萍
电 话:0573-82132022
传 真:0573-8213227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中山北路632号越都大厦1303室
邮政编码:310014
联系人:汪琪
电 话:0571-85867390
传 真:0571-86727563
招标人:嘉兴市港航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月8日


